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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空联盟是否属于传销犯罪,主要看三点

安卓版imtoken钱包 2023-01-18 19:00:10

作者

李泽民律师:广强经济犯罪辩护研究中心主任

韩武斌律师:广强经济犯罪辩护研究中心核心律师

星空联盟涉嫌传销,成为“矿圈”的重磅炸弹。

11月6日,徐州市公安局官网发布简报《徐州警方2021汉风3号打击整改统一行动,48小时破获288起案件》,称为了巩固深化“寒风三号”前期“风行”成果,严厉打击秋冬季突出违法犯罪和治安问题。 11月2日20:00至11月4日20:00,徐州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代号为“2021汉风3号”的整治集中统一行动。

其中,奉贤县局先后在上海、武汉、深圳等地抓获31名星际联盟网络(IPFS)传销犯罪团伙成员,查获以太坊、Tether、FIL约4亿元硬币。虚拟货币。

星际联盟是不是传销犯罪,主要看三点

星空联盟也发布了此事件的通知,目前正在配合调查:

星际联盟是不是传销犯罪,主要看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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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一出,“矿圈”立马变得不稳定,投资者、从业者、散户瞬间恐慌。

“矿圈”认为,为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助力如期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禁止高耗能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特分布于分布式挖矿的名称。存储,靠硬盘挖矿,不耗能优势的FIL币可以幸免于难,但星际联盟的意外让矿圈不得不怀疑,无论是哪种“挖矿”网上的挖矿是传销吗,都没有他们可能会幸免于难。

不过,星空联盟的事故与禁止“挖矿”的政策无关,也与FIL币的生产机制无关,而是涉嫌传销。

本质原因可能是在推广“矿机”和“算力”的过程中,采用了“入场费、吸引人、分级返利”的模式。

但我们要注意的是,星空联盟未必是违法那么简单的。既然公司人员已经被刑事立案,那么就不是“商业导向”的传销违法行为,而是涉嫌“诈骗”。传销犯罪的“类型”性质。

当然,目前只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还没有被法院认定。因此,最终是否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还很难说。

基于案件尚未结案,以及星空联盟现有模式,判断是否构成“欺诈性传销”,主要看以下三点:

1. 星空联盟有没有真正的IDC机房,算力超卖了吗?

作为犯罪的“诈骗传销”,首要条件是是否有真货或服务,而真货或服务不仅表现为商品或服务,还必须是真品或真品。

作为FIL币最大的矿机厂商,是否有真正的“矿机”和IDC机房,是否有真正的算力在售,将成为判断真品或服务是否存在的关键。 .

众所周知,星际联盟是IPFS(星际文件系统)的一个项目。它的“挖矿”机制是通过“矿工”贡献存储空间来获得相应的奖励FIL币。

其本质是利用存储在硬盘上的数据大小作为算力“挖矿”。 “矿工”贡献更多的空闲硬盘空间,存储的数据也会更多,算力越大,获得的FIL币就越多。

基于IPFS/FIL的分布式数据存储,如果要保证数据的连续网络和不间断的电力存储,只有IDC机房才能满足这个条件,所以星际联盟必须有“矿工”,有托管IDC 机房。

除了拥有真正的“矿机”和IDC机房,还远远不够。还要判断星际联盟是否存在超卖算力。

由于FIL的“挖矿”需要转化为网络的有效算力,所以星际联盟出租和出售的“矿机”是否有超卖算力非常关键。

比如IDC机房有300台矿机,总容量500000TB网上的挖矿是传销吗,但这300台物理矿机对外使用,实际在线销售200万TB以上。

在星空联盟自身机房容量有限的情况下,以过剩的产能对外出售,那么多余的部分就变成了“虚假价值”,投资的用户不会被完全能够获得相应的FIL币收益。这时候,星际兜售的“矿机”和“算力”就成了“幌子”。

2.星空联盟是否将质押货币作为投资者的收入来源?

欺诈传销的第二个重要条件是直接或间接以开发人员数量作为报酬或返利的依据,然后将收取的会员“入场费”作为“人头”数量作为投资者这样,将形成一个纯粹依靠不断“拉人”,用后加入会员的投资额填补先加入会员的收益的“鼓吹基金板块”。

考察星空联盟,最重要的是支付的质押币是否作为会员的收入来源。

众所周知,FIL币的生成规则自带一套质押机制,这是FIL币独有的奖惩机制。

如前所述,FIL 的“挖矿”机制是通过贡献硬盘空间来存储数据。为了保证存储的数据不丢失,质押一定比例的FIL币作为保证金。确保数据安全。

当“矿工”违反共识(如长时间离线、作弊、重力攻击)时,其质押的币可能被全部或部分没收。 "直至扇区生命周期结束,质押资产将从链上归还给存储提供者。

质押机制下,质押币交给项目方,矿工只负责支付。也就是说,在购买“矿机”后,矿工帮助封装质押物,然后由矿工支付给项目方。

同时,在FIL币挖矿的过程中,也会出现Stake被锁定解除质押的情况,即购买“矿机”或“算力”,如果FIL币获得后,立即释放一部分进入投资者账户,剩余部分暂时锁定并在一定期限内线性释放到矿工(客户)账户。

如果矿工保留上述部分质押币作为加入会员的奖励来源,那么整个项目就会出现,后面加入者的质押币将成为前加入者的收入,或者前者细木工。加入者的收入成为迟加入者的回扣。到最后,没有人加入,资金链就会断裂,成为“敲鼓撒花”的“资金盘”。

因此,判断星空联盟是否构成传销罪,还需要判断星空联盟是否截获投资者的质押货币作为投资者的收入来源。

3.星空联盟是否使用投资者的质押币作为收入来源?

欺诈传销的第三个重要条件是“诈骗财物”,这是传销活动的最本质特征。传销活动的所有目的都是为了诈骗财产。

而“骗取财物”是指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采取欺诈手段,从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支付的费用或者购买商品和服务的费用中非法获利。也就是说,传销组织通过不断收取会员支付的“入场费”来割韭菜。

在“商业型传销”项目中,往往是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来获得增值,不会依赖内部参与者支付的费用或购买商品的费用。商品和服务以赚取利润,”另一方面,欺诈性金字塔计划从会员加入或购买商品和服务所支付的费用中获利。

星空联盟的主要看点是看它的收入来自于出售“矿机”或“算力”所产生的增值,以及投资者提供“挖矿”服务收入的份额仍然只是投资者质押的FIL币。

如果只有投资者的质押币,很可能是“诈骗财产”的传销犯罪。当然,这一事实也可以通过链上追踪技术呈现,验证质押资产是否归还。如果质押币全部归还到账户,则不存在“骗财”。

综上所述,星际联盟只是近年来“矿机挖矿”刑事案件的冰山一角。有可能采用传销的促销模式。至于是“商业化”的传销违法行为,还是“诈骗”式的传销犯罪,都需要从传销犯罪的构成要件中用FIL币“挖矿”。从三个方面来判断:是否有真正的IDC机房,算力是否超卖;质押货币是否作为投资者的收入来源;质押的货币是否作为自己的收入来源。